白居易

白居易(772—846),唐代诗人。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。下邽(今陕西渭南)人。贞元进士,授秘书省校书郎。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。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,得罪权贵,贬为江州司马。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,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,后官至刑部尚书。在文学上,主张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”,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。其诗语言通俗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。

故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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暗淡绯衫称老身,半披半曳出朱门。
袖中吴郡新诗本,襟上杭州旧酒痕。
残色过梅看向尽,故香因洗嗅犹存。
曾经烂熳三年著,欲弃空箱似少恩。

赠元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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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我从宦游,七年在长安。所得唯元君,乃知定交难。
岂无山上苗?径寸无岁寒。岂无要津水?咫尺有波澜。
之子异于是,久要誓不谖。无波古井水,有节秋竹竿。

五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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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歌且罢唱,红袂亦停舞。
赵叟抱五弦,宛转当胸抚。
大声粗若散,飒飒风和雨。
小声细欲绝,切切鬼神语。
又如鹊报喜,转作猿啼苦。
十指无定音,颠倒宫徵羽。

醉吟先生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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醉吟先生者,忘其姓字、乡里、官爵,忽忽不知吾为谁也。宦游三十载,将老,退居洛下。所居有池五六亩,竹数千竿,乔木数十株,台榭舟桥,具体而微,先生安焉。家虽贫,不至寒馁;年虽老,未及昏耄。